关于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对区33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核查采取书面检查方式, 共核查33家建筑业企业,其中符合要求企业7家,发现问题企业26家(其中发现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后已改正的23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限期整改的2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主动申请注销1家)。 (详见附件)。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核查中,发现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3类人员)数量不足,未能满足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2、个别企业未在资质证书注册地办公,更换了办公场地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企业净资产不能达到企业资质对应标准;

4、部分人员社保未正常扣费。

三、处理情况

  对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杭州大自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杭州德先钢构机械有限公司,我局已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需对应资质标准加强管理,夯实基础,资质既是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走向市场的第一张通行证。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资质标准检查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夯实企业资质管理基础。

2、强化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将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严把资质“准入关”,严格审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证书挂靠”从业人员将在信用管理平台中记录“黑名单”,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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