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监督管理平台信息录入须知

一、适用范围

    为了强化建筑行业市场行为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余杭开展建筑市场活动,需先将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录入我区建筑市场信用网监督管理平台

二、录入流程

(一)企业信息填报

1、有录入需求的企业,可登录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http://115.236.6.67:81)“企业维护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2、监督管理平台实行密匙登录管理制度,企业在监督管理平台注册应先咨询系统服务商取得登录密匙,凭密匙进入企业维护监督管理平台新增及修改企业数据。(系统服务商:杭州方欣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8210979,0571-85123700)

3、进入“企业维护监督管理平台”后,按系统提示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和人员相关信息

人脸信息采集

1、系统对所有录入人员实行人脸识别管理制度,企业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后,由拟录入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市民卡、驾驶证、支付宝微信电子身份证等),至余杭区建筑行业协会(余杭区龙潭路16号天时科创园C座北楼617室)采集有效人脸信息。

2拟录入人员人脸采集完成后,企业在信用网系统上确认上报,然后携审核所需的完整资料至余杭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现场审核。资料齐全且填报无误可当场通过审核。

现场审核

(一)施工企业审核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验证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平台查询验证的可不提供原件)

2、法人承诺书原件(企业维护监督管理平台内有电子模板)

3、法人A证

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注册证书B证、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5、现场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需提供C证、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6(区外企业)派驻余杭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任命文件、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7(区外企业)派驻余杭技术负责人:办事处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8、(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二)监理企业审核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凡是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验证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平台查询验证的可不提供原件)

2、法人承诺书原件(企业维护监督管理平台内有电子模板)

3、总监: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4、专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5、(区外企业)派驻余杭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6、(区外企业)派驻余杭技术负责人:办事处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甲级资质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乙级资质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显示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审核受理部门

余杭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浙财科创中心C座407

联系方式:0571-88729590,QQ:3584139532

注意事项

1、凡是能通过杭州市电子证照库比对核验的材料,企业无需提供。

2、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明,年龄65周岁及以上人员不予录入。

3、有电子证书且上传扫描件的无需提供纸质件审核其余材料均需提供证书原件审核

4、现场审核收取以下材料原件:法人承诺书、余杭区办事处负责人及办事处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社保证明。

5、企业对其提交资料以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负责。